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2017年度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代管费用的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暂行办法》(深鹏社建﹝2015﹞113号)的规定,我局拟资助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共计17.355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的代管工作。现就委托代管费用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管事项
大鹏新区2017年度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
二、代管任务
(一)负责统筹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的实施工作、资助资金管理工作;
(二)负责为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提供专业指导与督导服务;
(三)负责指导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按规定建立项目服务档案;
(四)负责统筹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接受过程监测、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
三、报价要求
(一)原则上各单位报价不得高于5万元,含税费、管理费、执行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用开支、行政开支等全部费用。
(二)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可参与报价。
(三)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参照***的格式填写《大鹏新区2017年度8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项目代管费用报价表》。该表(一式一份)请于2018年2月8日之前提交(可邮寄)至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联系电话:0755-28333485。联系人:罗先生。
(四)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和在大鹏新区从事公益服务项目或从事公益服务项目代管业务情况,择优确定受委托方。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