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经普办组织开展普查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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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国家、省、市经普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光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保障普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月13日-15日,区经普办先后到六个街道开展普查督导工作。通过座谈交流方式,认真听取各街道经普办前一阶段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高效普查,全力保证数据的全面准确和客观真实;二是持续优化人员管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持续开展普查员到岗情况督查,全力保证普查工作进度;三是合理进行时序规划,牢固树立时间意识,根据普查工作重要时点,详细规划下一步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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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1:09: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