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25号),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为光明新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制定本若干措施。
现就若干措施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措施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发展和财政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发展和财政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无异议。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招商科技园A3-c栋3楼金融办。
联 系 人:范盛根
联系电话:0755-88211847
***:光明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