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市政协第20170278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城管局:
市政协第20170278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坪山区根据坪山目前的实际情况,委托深圳市润和天泽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坪山区2016-2020年立体绿化工作计划。根据立体绿化工作计划不断推进立体绿化事项,其中2017年启动立体绿化项目覆盖了交通基础设施2座、市政环卫设施5座、公园服务设施1处、公共机构建筑等建筑物6处,预计2017年增加立体绿化面积1.7万平方米。
(一)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立体绿化。主要包括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出入口等交通基础设施。
1、协调辖区内新建立交桥沿口、人行天桥必须实施整体建设的立体绿化。
2、全面检测既有立交桥沿口和人行天桥实施立体绿化的可行性。
4、对现有已挂绿的立交桥沿口、人行天桥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盆栽植物种植多年根系、花盆老化、生长空间受限的情况,采取更新、加固改造、更换花盆、改良种植土基质、结合修剪老化根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增设盆栽喷淋系统,确保盆栽植物景观的持续性。
(二)重点推进市政环卫设施立体绿化。主要包括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市政环卫设施。
1、新建的市政环卫设施因地制宜地实施立体绿化。
2、对全区市政环卫设施情况进行普查,确定可实施载体。
(三)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建筑立体绿化建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包括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筑立体绿化。
1、协调统计新建的公共机构建筑配套建设立体绿化。
2、完成包括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体育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等既有公共机构建筑调查摸底,确实可实施的公共机构建筑。
3、完成2座以上,或者总面积超过0.2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共机构建筑的屋顶绿化工程。
(四)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立体绿化。通过出台政策、发放补贴等措施进一步鼓励包括企业、社会团体和市民参与立体绿化建设与管理。
(五)大力开展推广立体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开展2个大型(单个面积超过0.2万平方米)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沿口绿化、阳台绿化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综合示范。鼓励开展探索桥柱立体绿化试点项目。结合建筑物的楼体情况及落实好《深圳市坪山区2016-2020年立体绿化工作计划》实现我市打造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来源: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