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6月27日上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大会在市迎宾馆召开,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各区县政府区(县)长、分管劳动保障工作副区(县)长、市直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各街道(镇)负责同志和市劳动保障系统有关人员共23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黄绍生副秘书长主持,余健明副市长部署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分别就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作了表态发言,省劳动保障厅许荣东副巡视员、蔡宗泽市长出席会议并作***。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采用“全面启动,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全市各区(县)全面启动居民医保工作,各区(县)辖区内部分街道(镇)进行先期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铺开,年底前力争参保达到48万人。凡属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地城镇户籍居民,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和学生每人每年48元,成年人120元。在此基础上,08年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90元的补助。参保人因疾病、意外伤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流产住院或患个别特定病种门诊时,医疗费用可报销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45%至60%,年度累计可报销3.6万元。
余健明副市长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充分认识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把握好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缴费水平、待遇标准、经办模式;要求各地、各部门着力完善居民医保各项配套政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夯实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基础;成立居民医保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按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多形式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工作开展的情况,确保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省劳动保障厅许荣东副巡视员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我市启动表示祝贺,肯定我市为按时启动居民医保工作所做的努力。他要求我市要着力在加强领导、强化经办服务、职能部门协作、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广泛宣传发动和强化基金监管六方面下功夫,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蔡宗泽市长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的部署安排,把涉及广大城镇居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加强宣传,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居民医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