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考职员资格初审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考职员公告》,我区资格初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星期六)上午8:00至初审结束
1、上午8:00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
2、上午8:30 考生进场完毕;
3、上午9:00 开始资格审查。
(二)地点:龙岗中等专业学校(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219号)。
二、资格初审人选
考生依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聘用名额1:1的范围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若某职位在拟聘用名额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考生在资格初审当天应留在龙岗区内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随时准备递补进入初审。
三、资格初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收原件);
2、准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受聘于我区公办中小学(含财政核拨经费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任临聘教师证明(由当时聘用单位出具,收原件,具体样式见***)及在我区公办中小学聘用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7、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证明(由当时聘用单位出具,收原件;符合报名条件,现不在岗人员所在教学岗位需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学岗位一致,具体样式见***);
8、所在教学岗位证明(需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学岗位一致,由现在聘用单位出具,收原件;符合报名条件,现不在岗人员不需提供,具体样式见***);
9、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调查表验原件,收复印件,书面保证收原件)。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以上材料考生须用A4规格的纸张提供(其他规格的纸张可用粘贴、缩小复印等方式整理成A4规格),并按顺序叠放。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资格初审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持有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限均截止,仅通过考试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合格。
***1:学科岗位证明样式(在聘)
***2:学科岗位证明样式(未聘)
***3:承诺书样式
龙岗区人事局 龙岗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