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
珠港办〔2014〕132号
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度
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实施意见》(珠府〔2013〕150号)要求,我区制定了《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
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实施意见》(珠府〔2013〕150号)的要求,我区决定对2014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考评,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考评组织安排
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设立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组:
组 长:侯广军(区管委会)
副组长:范玉重(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成 员:区纪工委、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依法治区办、法律顾问室各1名干部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部门。
第一类为镇:南水镇、平沙镇。
第二类为区各部门:区党政办、党群工作部、统筹发展局、产业发展局、建设局、财金事务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工作局、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海洋和农渔局、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城市监督管理局。
三、考评方式
对考评对象实施全面考评,即首先由考评对象根据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然后由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组对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并视情况进行实地考评。
四、考评指标
根据市府令150号规定,区行政系统内部考核指标包括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保障等8个方面,具体包括8项一级指标、39项二级指标、91项三级指标,并根据有关依法行政具体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扣分。考评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公式为: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加分扣分=最终得分。
各类考评对象根据单位职责不同,对其部分考评指标及分值作适当调整。各类考评对象的考核评分表及加分扣分表见***。
五、考评步骤
(一)自查自评。2014年12月31日前,考评对象根据考评内容和考核评分表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上考核评分表(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具体内容应包括自查自评的总体情况、自评得分情况、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二)书面审查和实地考评。2015年1月15日前,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组对考评对象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并对考评对象进行实地考评。
(三)综合评审和考评结果通报。2015年1月30日前,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组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以及加分扣分情况计算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按照市政府令第150号规定确定考评结果等次,并书面通知考评对象。由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单位予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考评工作,严格对照考评指标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积极配合做好书面材料准备、实地检查等工作,确保全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客观、公正、透明;考评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考评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导致影响考评结果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组进行实地考评时,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等相关纪律和规定,轻车简从、务实节俭。
(三)各镇、区各部门要通过考评深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也要注重通过考评归纳、总结推进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为迎接市对我区2014年的依法行政考评打好基础。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根据考评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考评方式方法,推动考评工作不断完善,确保考评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四)对考评对象进行实地考评的具体时间由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各镇、区各部门在考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宁宁,7268721,7268979(传真);刁志煌,7268263。
***:1.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适用于第一类——各镇)
2.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
统内部考核评分表(适用于第二类——区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