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首批合作银行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我局已完成合作机构征集工作,并与14家银行及2家担保公司达成合作。现将首批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名录公布如下:
一、合作银行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二、合作担保机构
1.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扶持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等相关条款规定,部分资助项目涉及合作银行机构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方面的要求(如企业贷款贴息资助要求企业从我局公布的合作银行机构获得贷款方可申请),请申报这些项目的单位予以提前关注。我局与本次提交申请的合作机构的合作期限与《扶持办法》有效期限一致(自2020年5月30日起,有效期三年)。如合作涉及的《扶持办法》相关条款提前修订或废止,则以实际有效期限为准。如有在我区新设营业机构或经营网点的银行,后续可通过补申请提交《合作申请书》,届时将按程序对新增的合作单位进行补充发布名单。
专此通知。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