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6月1日起实施
从6月1日起,《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将为轨道交通行政管理的依法实施提供明确依据。
目前,苏州市地铁、轻轨规划了15条线路,总里程约768公里;轨交1号线、2号线已开通运营,开始迈入网络化运营时代;2号线延伸线预计9月底试运营;3号线、4号线及支线、5号线等3条线路正在建设中。有轨电车规划了6条线路,总长80余公里,1号线已开通运营,1号线延伸线、2号线正在建设,计划2017年上半年通车试运营。随着轨道交通线网的逐步成形,方便快捷、绿色环保的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优先选择。
《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是在《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其间共向社会征集到300多条意见和建议。《条例》对轨道交通涉及的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综合开发、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都作了全面规范,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苏州市轨道交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轨道交通这一民生事业对于方便市民出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