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对接打通家事审判柔性司法最后一公里
部分家事案件涉及变更子女抚养权、行使探望权的执行问题,由于其特殊的人身属性,历来是执行中的难点。这类案件如果不能执行到位,既损害司法权威,也将使“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家事审判理念成为判决书上的一纸空文。为***这一执行难题,我院执行局和家事少年审判庭共同探索建立家事案件的审执对接新机制。今年2月起,我院执行局指定专门团队负责家事案件执行工作,1-8月执行局共受理家事执行案件112件,已结案53件,全部为执结完毕,家事案件的执行效果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我院家事案件审执对接机制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家事案件“执行三级预警机制”。我院执行局和家少庭联手制定了包括社工、家事法官、执行员的“执行三级预警机制”。对涉及变更子女抚养权、行使探望权的家事案件,宣判后首先启动“一级预警”,由家少庭社工与当事人沟通,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若当事人迟延或者拒绝履行,则启动“二级预警”,由家事法官继续开展释法教育工作,尽量避免这类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对于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家事案件启动“三级预警”,由家事法官、执行员、社工三方相互配合,共同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协商解决纠纷,避免强制执行为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安排专员全程参与家事案件执行过程。我院执行局安排业务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执行员担任家事案件执行团队成员,保证家事案件执行过程和谐顺畅。如今年6月,在一件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执行案中,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于2016年离婚,法院判决儿子由母亲李某抚养,但父亲王某在离婚前已擅自把儿子带回老家,且拒绝将儿子送回珠海交给李某,于是李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局和家少庭针对这一案件及时进行审执对接,执行员主动与法官就案件审判背景、现状、最佳处理方式等进行沟通。随后,执行员先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并组织当事人共同协商,化解双方对彼此的不信任情绪。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就孩子抚养权变更再次进行诉讼,在新的诉讼中对抚养权、探望权问题一并调解解决。在我院家事法官、执行员和社工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上述问题达成了和解。今年8月8日,家事法官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一致同意孩子变更为由父亲王某直接抚养,孩子在珠海上幼儿园,母亲李某可每周探望一次等。8月19日,李某在我院儿童托管室对儿子进行了首次探望。该家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三是强化执行局与家少庭的联动沟通。为保证家事案件顺利执行,扫清家事案件在执行阶段的障碍,建立定期安排执行员参加家少庭业务研讨庭务会的常态化机制。今年3月,执行局和家少庭针对家事案件在执行环节中容易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沟通。对执行中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家事法官在调解、裁判前先征求执行员意见,使涉及行使探望权、产权过户等问题的调解协议、判项表述更加准确和精细,在执行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因表述问题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形。
今后,我院执行局和家少庭将继续共同努力探索,进一步完善家事案件审执对接机制,***家事案件执行难题,努力为群众打通家事审判柔性司法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