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全面普查工作协调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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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8日下午4:00,香洲区政府在区行政中心409会议室召开我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全面普查工作协调会议,对我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全面普查开展一个月以来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和排解,并部署我区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由区普查办主任、区环保局局长林常青主持,林粤海副区长作了***,各镇、街道等部门分管领导、区统计局和区普查办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承担我区普查工作的市技工学校李道蓉科长对近一个月普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汇报。其次,区普查办主任、区环保局林常青局长对这次普查制度不合理、普查工作难度大两方面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就下一步工作对各镇、街道提出六方面要求。
最后,区政府林粤海副区长表态赞同区普查办的六点意见,并针对普查工作存在问题多、时间短、任务重,就完成普查提出几点要求:一、分清责任,落实主体。明确各镇、街道是本次普查工作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求各镇、街道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想方设法为普查员开展普查提供有利条件,并对本辖区普查结果承担责任。二、落实责任人。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各社区、股份公司要专门安排组织员做好带路、解释工作,并保护好普查员。三、区普查办要做好下发给各镇、街道普查经费的计划,提前落实普查经费。四、区普查办要及时了解普查进展情况,普查过程遇到的问题要书面向市普查办汇报,及时解决普查技术问题,同时要经常到各镇、街道指导工作;五、各镇、街道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会后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发动社区人员参与普查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