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首次开展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为鼓励和引导辖区社会医疗机构规范经营,进一步增强辖区从业人员的执业法制观念,引导社会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在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主导下,福田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和福田区卫生监督所于2017年11月25日首次共同组织辖区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法人及负责人,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理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为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此次考试安排在深圳市职业技术学校西校区学思楼,根据机构法人和负责人的年龄和实际状况,考试形式分机试和笔试,让大家选择报名。以考试的形式,让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积极参与、认真准备,增加普法学法的效果,做好机构的规范执业管理,使机构能健康发展、永续经营。旨在引导辖区社会医疗机构守法经营,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加强考场考务管理,区卫计局李勇副局长及区卫监所宁豪丁副所长担任考场的巡考员。李副局长、宁副所长和协会邓红照秘书长对每间考场进行了巡查,不仅对考生们认真参考的态度表示了肯定,也对本次法律法规考试周密的安排和部署表示了认可。
新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颁布后,对医疗机构的不规范执业行为,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更高。因此,通过考试的方式,增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普法学法的热潮,对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自我安全意识,改善医疗服务,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使社会医疗资源能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全面推进辖区社会医疗行业的正向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区卫生计生局 刘维静 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 李韧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