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第十一届(武协杯)中小学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福田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福田区武术协会
二、比赛时间
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
三、比赛地点
明德实验学校(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10号)
四、参加单位
区属各中小学、辖区培训机构
五、竞赛项目
(一)儿童组:2004年1月1日后出生者
1.长拳项目:少年规定拳、规定长拳、自选长拳(任选一项);
2.南拳项目:规定南拳、自选南拳(任选一项);
3.太极拳项目:24式、42式、自选太极拳(任选一项);
4.器械项目:(1)长器械(***、棍任选一项);(2)短器械(刀、剑任选一项);
5.传统拳术;
6.传统器械。
(二)少年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1.长拳项目:少年规定拳、规定长拳、自选长拳(任选一项);
2.南拳项目:规定南拳、自选南拳(任选一项);
3.太极拳项目:24式、42式、自选太极拳(任选一项);
4.器械项目:(1)长器械(***、棍任选一项);(2)短器械(刀、剑任选一项);
5.传统拳术;
6.传统器械 。
(三)集体基本功(6人以上,不限男女、不限组别)
六、参加办法
1.报5人以下的单位,可报教练、领队各1名;报6-10人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各2名;报11人以上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男女运动员不限,项目不限。
2.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二代身份证(非深户加带学籍表或居住证)。
3.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能代表福田区参加市级以上赛事的比赛,能代表而不代表福田区参赛的队员,一经发现,则取消该队员当年度成绩及今后福田区举办的比赛资格,视情节轻重,对该队教练员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甚至取消今后带队参加比赛资格的处罚。
七、竞赛办法
1.本次竞赛各类单项套路时间,中学组为1′10″,小学组为1′;集体基本功时间为3′—4′,不足时间按规则规定扣分。
2.比赛规则按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96《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执行。
3.集体基本功内容包括: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外摆、里合),三种伸屈腿法(弹腿、蹬腿、踹腿),三种击响性腿法(正拍腿、里合击响、外摆击响),两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外摆莲、侧空翻、旋子),五种基本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4.集体基本功可配乐,场上可口令指挥。各队必须派出至少6名运动员参加,每少一人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5分)。
5.只有2人及以下(队)报名的项目,男女合并比赛,仍不足3人的不举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设团体总分,取各队伍在各单项前八名成绩,累计相加得出最后成绩。成绩高者名次考前。前八名分数依次为第一名13分、第二名11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9分、第五名8分……依次类推。
2.各项录取前八名,获前八名的队员给予奖励;
3.集体基本功录取前六名,报名不足六队,按实际参赛队如数录取;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三队;
5.设优秀教练员6名。
6.各单项第一名均被评为“福田雏鹰工程”武术之星称号。
九、申诉
如对参赛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在比赛前,按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一旦比赛开始,大会概不接受资格的投诉,各单位不得因此干扰比赛。申诉方需提交《申诉报告书》,加盖单位公章,提出申诉的理由和提供确切的证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该运动员所在代表队所有比赛成绩和比赛资格。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表。
2.报名时须交:深户第二代身份证或非深户的第二代身份证和深圳特区居住证(交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证件按顺序尽量双面复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
3.报名程序:报名表,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发送邮件,再电脑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名。于2015年9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交南园路198号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3室,一经报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和补充。资料不齐或逾期者不予报名。联系人:张飞,电话:181****0061。
4.各队必须在赛前半小时到比赛场地报到检录,参赛队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经验证后方可上场比赛,否则不得参加比赛。逾时10分钟未到者作弃权论。
5.定于9月8日(星期二)上午10:30在区委大楼2318室召开教练会议,不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经费自理,在比赛中出现的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十二、所有参赛队员一经报名,视同意以上规程条款.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报名表
福田区文体局 福田区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