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规土〔2015〕521号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我市将开展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全力推动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为全面掌握各区、各重点区域、各行业的建设用地需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通知发布前尚未经市政府审批而拟在2016年申请安排用地的建设项目;
(二)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其中产业类项目需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的要求;
(三)取得预选址意见、选址意见书或土地预审意见;
(四)已经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展前期工作意见或者核准(备案)文件等。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整备项目申报工作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暂不列入本申报范围。
二、申报方式
2016年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形式,请登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点击“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菜单,进入在线办事窗口页面,再点击“其它”菜单栏中的“建设用地项目预申报”,完成(注册)登录后,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申报系统将于申报结束日期关闭,请及时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用地单位申报日期:2015年8月31日至9月13日。
归口部门审核汇总截止日期:2015年9月25日。
四、任务分工
(一)用地预申报单位
在预申报系统内填写“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图件资料(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归口部门
1.项目的初步审核及汇总。
各归口部门对本部门分管的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和审核汇总,并在“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和“原因说明”(归口部门的登录名及登录密码与2015年度实施计划预申报相同)。
2.提交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议。
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2016年工作的重点,在分析2015年归口管理项目实施情况及2016年申报供地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度基础上,论证2016年所归口统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提交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议。
提交方式:各归口部门以公函形式将“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汇总表”及“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议书”(一式两份)分别送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文窗口。
五、预申报解释与说明
关于对预申报工作的任何疑问,请致电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咨询。
联系人:杨耀森、刘亮,电话:83139109、23934958,传真:83584869。
特此通知。
***:1、各归口部门分管项目一览表
2、2016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议书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深圳市发改委
2015年8月31日
预申报系统入口>> http://www.szpl.gov.cn/zxbs/ws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