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举行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事故应急演练
11月18日,南山区安委会在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举行了2015年南山区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副区长、南山公安分局局长刘凤俊任演练总指挥。
据悉,举办此次演练是为了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8·1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危险货物事故救援和处置能力,检验各应急联动单位的应急响应机制、各队伍之间协同作战能力等应急能力。
11月18日下午3时,CCT码头操作部危管员在例行巡逻过程中,在港区危险货物3E堆场发现有集装箱冒烟。集装箱内装载的是单一危险货物锂电池。值班经理立即启动 《危险货物集装箱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配力量前往处置。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安监、环水、交警、卫生等部门前往协同处置。市交委港货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相关处置单位及专家赶赴现场。在处置过程中柜体有爆炸危险,消防官兵立即后撤,根据无人机侦察结果,经研判集装箱无爆炸危险后救援人员返回救援岗位。经消防队员冷却和温度检测,根据专家组建议将事故集装箱吊运至处置场开箱排险。经过各部门努力,火情得到控制,火灾扑灭后由相关单位将事故箱运往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置,演练结束。演练结束后,刘凤俊对演练进行了点评。
南山区应急办、安监局、经促局、环水局、卫计局(蛇口医院),区委宣传部、南山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市交委港货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山大队、蛇口港公安局(交警大队)、招商街道办事处、市海德永安运输有限公司、市危险货物处理站有限公司、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了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