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二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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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深卫人发〔2011〕66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院、社会办各医院:
现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二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0〕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第十二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及电子版,并附照片)报我委医政处。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汇总本辖区医院的开展情况并上报。
(联系人:医政处 刘月红,电话及传真:25539720,邮箱:yizhengchu311@163.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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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爰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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