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新洲金地地区法定图则04503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福田区前期办申请福田区新洲小学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批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涉及[新洲金地地区]法定图则04-5-03地块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过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新洲金地地区]法定图则04-5-03地块位于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路与新洲九街交汇处西北,规划用地性质为配套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9753平方米,容积率0.7,配套设施为小学,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新洲金地地区]法定图则04-5-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4-5-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小学,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福田区金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新洲小学门口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3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 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83131229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