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5〕2219 号)精神,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镇街内有需要申请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进行修订的企业,请于2015年10月9日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2.需要申请保费补贴资金的企业,请于2015年10月16日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区局联系人:周钒革 22831299.
***: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pdf
***:粤经信产业函[2015]221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pdf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