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新镇莲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中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中新镇莲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中新镇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意中新镇莲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铺设砼路面约500平方米,铺设透水砖人行道约136平方米,铺设石材平台约574平方米,新建鱼塘挡土墙约680米,安装堤岸石栏杆约235米新建花基,安装健身器材,新建雨水井,铺设排水管道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5.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77万元、预备费15.72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区级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及中新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中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9日
***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中新镇莲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214号 关于中新镇莲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