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7月2日24时,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共收到咨询3次,各类反馈意见共3条。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材料除了论证材料,能否明确还需要什么?
采纳:已明确需提交的每一项材料名称,删除相关条款中“等材料”或“等内容”的表述。
二、新型产业用地地价如何确定,能否加以明确?
解释:我市近期出让的新型产业用地地价可通过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z68.com/。《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辖区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等方式供应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的行为,关于地价测算以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或文件为准。
三、如何申报用地需求?能否直接递送纸质版申请材料?
采纳:为增加申报便捷度,已增加条款规定:除了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平台申报用地需求,还可以书面向相应的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需求。
特此通告。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