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禁止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加强H7N9预防
(1)加大宣传。通过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等媒体发布禽流感防控意识知识。同时,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市场出入口醒目位置、活禽经营场所张贴政府公告,禁止在县城区从事活禽交易及宰杀,切实提高禽肉产品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2)加强管理。成立活禽销售与宰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城区农业市场业主单位,对现有活禽销售及宰杀摊点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加强敏感时期值班、值守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区域监管,细化分解任务到区域、到个人。截至目前,共清理无照活禽销售宰杀摊点2家、规范摊点20家。
(3)加快推进。要求经营户对现有活禽存量限时销售完毕,并按相关规定销售白条禽及其禽类产品。同时,对活禽销售及宰杀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消除禽流感传播隐患。目前,共计28家活禽销售经营户完成存量活禽销售,对3家违规经营摊点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