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进行复检的通知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市22所公办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进行复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确定的复检范围和复检步骤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和区级全面复检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含幼儿园)并入所在辖区接受当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复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10月中旬前完成复检工作,总结复检工作情况,填报复检情况表(***3),形成复检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4),一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复检组,于10月底前对各区复检工作开展抽查(不再另行通知),形成复检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
***:1.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第1-6批名单(深圳市)
2.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第六批修订)
3.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复检情况表
4.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复检工作报告参考提纲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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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进行复检的通知.pdf
***1: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第1-6批名单(深圳市).xlsx
***2: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第六批修订).doc
***3: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复检情况表.doc
***4: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复检工作报告参考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