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沙区区属医保2022年人员费用核对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承接南沙区区属医保2022年人员费用核对服务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采用邀请报价方式确定项目服务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沙区区属医保2022年人员费用核对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2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
三、服务内容
(一)协助对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信息进行核对。
(二)协助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核对工作。
(三)协助复核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协助经办机构其他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含税)为10.2万元人民币,该预算为我单位对本项目最高价的预算。报价高于上述预算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上述预算60%的视为报价无效。
项目费用将分三期支付,分别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申请拨付50%,服务需求完成进度过半并验收后1个月内申请拨付款项40%,全部服务需求完成并验收后1个月内申请拨付10%。
五、评选方式
本项目评选由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组成,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高者中选。
六、服务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报价),且信誉良好,项目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二)近两年内曾参与各级政府服务项目,有承接过医疗卫生相关行业的监管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单位配备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许可证、且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需要安排服务团队人员及时提供服务;
(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对接触到的项目材料妥善保管、对接触到的项目相关信息保密;
(五)鉴于区属医保信息的保密性,单位需派员在我单位驻场服务,期间能自行解决住宿、交通和用餐问题,且合同签订后能立即开展服务。
七、报价要求
(一)各报价单位请按以下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书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情况简介,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相关情形的截图;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相关资质复印件;
5.本次服务报价单原件(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主办人及其团队、成员简介,相关人员的临床执业医师许可证、临床工作经验证明;
7.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规划、组织管理、工作进度安排、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保密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8.报价单位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9.报价单位2020年至今(以评价日期为准)获得同类项目客户出具的评价(须提供客户盖章的用户评价复印件)。
(二)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可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收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人社局3楼303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4987917。
(三)报价单位需在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17:00前将符合要求报价文件送达我单位,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在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我单位和报价单位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报价截止时间。
(四)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后,报价单位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能撤回其报价文件。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