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二元处分体制新要求精准用好政务处分与处分——花都区纪委监委组织专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制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7月22日下午,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蓝小军同志主持,区监委委员、审理室主任童惠君同志主讲。区纪委监委班子全体成员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及部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蓝小军同志(左)主持培训,区监委委员、审理室主任童惠君同志(右)主讲)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意义、主要内容、实操中应注意的问题展开,童惠君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以及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政务处分法7章68条的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解读,并就新旧法衔接、政务处分法的适用对象、法的溯及力等重点问题以及政务处分决定的生效日期等实践中易忽略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在场参训人员针对政务处分法学习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结合工作实际展开了积极热烈的讨论,培训现场气氛活跃,交流互动良好,解决了多个实操中的难题。
(参训学员展开积极讨论)
同时,此次培训的亮点之处在于,针对政务处分法确立的政务处分与处分双轨并行二元处分体制,本次培训邀请了区直机关工委等有关组织的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单位的业务人员参加,共同就正确认识政务处分与处分的内涵和区别、准确把握政务处分与处分的内在联系作了学习研讨,一致认为,要继续加强政务处分法学习,严格落实一事不二罚法治精神,严格把握政务处分与处分在程序、申诉等方面的差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恰当实施政务处分与处分,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推动二元处分体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培训中,其他相关单位参训人员还结合本单位的主体责任,分享了在工作中运用政务处分法的经验,区委组织部参训工作人员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相关规定,对政务处分法的种类和适用进行了分析说明。
蓝小军同志在培训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本次培训内容,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把握政策法规,为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落实奠定坚实基础;要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施行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思践悟,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