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打好河道治理组合拳助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河长领航建“制”长“治”。全市落实2678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目标、任务体系,相继出台督察督办、问责激励等9项制度,形成了“1+2+9”制度体系。各级河长担当新使命,加大巡河力度,发现并解决问题700余个,调解跨流域跨地域水事纠纷20余件,有力保障水生态环境长“治”久清。
五大行动严“控”清“源”。始终聚焦水生态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控源治污、打非禁采、守河护岸、保洁净水、宣传教育“五大行动”。五年来,通过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共治,开展控污清源专项执法行动26次,整治侵占河道乱象12个,取缔非法采砂点位21个,登记并清理入河排污口321处,关停整治81处,实现河流水质常年达标、河湖生态全面改善。
司法联动清“瘴”祛“毒”。在全省率先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工作室”“3+1”司法护河工作机制,设立河道警长179名、检察官84名,成立市、县河长办法官工作室7个。累计开展“守护渠江”、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等专项行动10次,成功调处涉水矛盾纠纷22起,立案办理涉河案件76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件,审查移送起诉该类刑事案件18件35人,有效遏制了河湖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