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记录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信息以及不履行承诺信息,推送至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对应专项。归集的上述信用信息将通过“信用广州”网站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专栏中相应模块分别予以公示。
二、对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形的,将予以记录,并通过“信用广州”网站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专栏中相应模块予以公示,形成审批环节和后续监管环节的联动管理。
三、被列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专栏的失信主体,将被取消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审批的资格。工程建设项目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将失信主体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按照“审慎”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工程建设项目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各领域已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中,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刘珂,联系电话:8312366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郑文栋,联系电话:8312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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