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一、政策依据
依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通知》(ZGK〔2020〕5-1号)及《办文通知》(SN〔2021〕44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邻水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可在企业成立时享受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服务。免费刻制的首套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各1枚。印章样式均为优质品牌材质且含有安全防伪功能的光敏印章。新开办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选择是否需要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公管办等单位配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印章制作中标(成交)单位,并与印章刻制单位签订刻制印章服务合同。
(二)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对新开办企业申请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公安部门通过四川印章备案管理系统,对印章刻制企业申报的印章备案和刻制数量进行审核确认。
(三)新开办企业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时,填写《邻水县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申请表》,自行选择领取方式(自行领取或邮寄送达)。
(四)新开办企业填写《邻水县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申请表》经县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后,提交印章刻制企业。印章刻制企业严格按照《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要求,在系统网络正常情况下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和自检,并在《申请表》上加盖企业印章留样备查。
(五)新开办企业申请印章免费刻制的,选择自行领取的在收到印章领取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到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1号窗口领取,并在《邻水县新开办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2)上签字确认;选择邮寄送达的,由印章刻制企业寄送后保存快递存单作为发放凭证和邮寄费报销凭证。
(六)县市场监管局于每季度末30日前,根据《邻水县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申请表》《邻水县新开办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与印章制作单位核对上一季度印章刻制明细、查验签领记录等资料,经县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印章刻制单位提交有关资料,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据实结算。
原文链接: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