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改善环境质量
榕城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去年市环保职能下放、榕城区成立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以来,该区出台《加强榕城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严厉打击土轧钢、非法小电镀加工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环保法》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不断创新举措,大力改善了中心城市核心区环境质量,让榕城的天更蓝、水更清。
承接市下放的环保职能
大力推进环保工作
榕城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去年5月份承接市下放的环保职能后,市委常委、榕城区委书记刘光明要求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简称环安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积极开展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整治影响该区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重整治pm2.5等大气污染物和重点区域水污染问题,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环境安全,推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为加大力度狠抓空气、水质量的整治,该区分别成立pm2.5污染整治领导小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等机构,先后出台《榕城区pm2.5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榕城区大气污染天气控制联动制度》、《榕城区小钢铁(熔铸)行业污染整治方案》、《2014年榕城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形成区党政领导统一指挥,落实污染企业属地管理整治的工作格局。
去年来,刘光明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区以pm2.5为重点的空气污染整治工作,强调要正视问题、勇于担当,找准污染源,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坚决保证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为市区营造良好的空气环境。刘光明还多次带队,组织环保安监、消防、公安、城管执法、仙桥、梅云街道办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执法突击队伍,对小熔铝、土轧钢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今年来,该区还专门召开会议,邀请了有关法律专家对新修订的《环保法》进行宣讲,并印发了《加强榕城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全区职能部门和街道要狠抓生态建设,以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重点,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监管,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加强专项整治
改善环境质量
去年以来,该区成立由环保、城管执法、建设、公安和各街道组成的专门队伍,大力开展声势浩大的污染企业整治大行动,处理露天焚烧点、污染企业一批,有效提升了区域环境质量。
该项行动包含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露天焚烧垃圾杂物巡查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小电镀加工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对禁燃区外燃煤锅炉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区对工艺落后、治理价值不高、严重污染环境的燃煤锅炉,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企业中大力推广煤改电、煤改气等工程。去年来共查处取缔73家小熔炼、小轧钢企业。在打击露天焚烧垃圾杂物巡查行动中,各巡查队伍放弃节日休息,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杂物的巡查频率和效率,大力整治乱焚乱烧现象。在严厉打击非法小电镀加工专项整治行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放弃假日休息,通过连续作战,对全区非法电镀加工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发稿时止,该区共突击检查24家非法小电镀加工场,发出《责令停止排污行为决定书》8份,立案处理5家,已完全拆除4家,封停生产设备2家。
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
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该区提出,今年将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把加强环境保护与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使经济发展行稳致远之道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夯基础、攻重点、抓长效。具体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年活动。要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排查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范重特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要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饮用水源保护区、秸秆禁烧等违法整治情况检查,加强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加大对环境违法处罚案件、重点信访案件后督查力度,监督违法企业落实处理处罚要求和整改措施。四是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继续开展电镀行业环境整治和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榕城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力争天蓝水清景色成常态。黄重明 摄
(编辑:黄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