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屏山县达鑫工业有限公司清平硅矿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对屏山县达鑫工业有限公司清平硅矿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主要情况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有效。
***:屏山县达鑫工业有限公司清平硅矿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