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财政监督再上新台阶—我市2009年财政监督工作成绩显著
2009年,青岛市财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财政管理中心,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新理念和监督检查方式,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充分运用检查结果,为促进财政规范有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规范有效管理。在开展全局业务监督回头看的基础上,由监督检查处牵头,组织预算处、国库处、基建处、文行处等11个处室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局属有财政监管职能的12个处室、单位200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内部监督检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27条管理建议和整改意见,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促进内部监督工作由检查型向内控型转变。同时,组织完成对对国库支付局、收费管理局、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和对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财政信息中心原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在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组织下,各业务管理处加强日常监管,主动实施专项资金检查。一是对广交会资金、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财务收支、廉租住房保障经费、行业协会财务管理等专项资金实施专项检查。二是转变资金管理方式,加强十一运资金监督管理。三是开展非税收入征管专项稽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四是以检查促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力度。2009年先后制定了《青岛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专项资金的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基础。三、组织实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作为“小金库”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在及时请示市政府后,迅速成立了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制定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10多项规定,先后5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0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 3次对各区市“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性督查,协助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小金库”治理工作政策、方案,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为确保我市“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顺利进行,先后组织三次全市范围的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在重点检查工作中,将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被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单位。通过重点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立银行账户、资产处置和管理不规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违规问题。另外,将4个单位已移交市纪委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检查成效。
四、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为进一步理顺财政监督职责,确保财政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统一财政检查行为,解决检查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分别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财政检查工作规程》、《兼职监督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行为,促进财政部门全面履行财政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分别制定了《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为提高财政检查结果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信息共享,制定了《监督检查信息共享办法》。 近期,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将根据财政部工作要点和我市财政重点工作目标,制定我市的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收入、支出、会计和内部监督,保障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指导区市财政监督工作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