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完善低保管理办法,为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维护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作了大量工作,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一、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村通广播、村(居)委会公示栏、民政政务公示栏、座谈会、《低保明白卡》、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引导城乡居民明确低保是救助不是全民待遇。同时,将低保政策交给了广大群众,增强了低保政策的透明度,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为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规范操作、严把五关,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蓬安县城市低保实施细则》和《蓬安县农村低保实施办法》,明确了境内的城乡居民申办城乡低保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审批程序。一是城乡低保审核采取“一看”、“二问”、“三查”、“四登”、“五访”、“六议”方法(即看家庭居住、生活等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象;登记核查相关表册;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其他知情单位和知情人,了解低保家庭真实情况;与村社干部、居民代表一道评议,确定现有的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新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推动了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二是必经五关(即入户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审批关,责任追究关),做到了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承担责任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全县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搭建联动信息平台,坚持年度定期核查。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坚持与低保成员单位联系制度,较好的搭建起了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平台。将县工商局的全县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业主信息、县交管所小、货车车主信息、县人社局退休人员信息、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就业后缴纳公积金信息、县房管局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对象信息与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名册对比,对符合九类必取条件之一的低保对象,进行了重点调查核实,取消了继续享受低保资格。
四、实施城镇低保限时脱保,农村低保诚信担保。为创新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享受低保取消这一难题。对城市低保对象采取了分类施保、限时脱保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