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约谈共享电单车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单车管理,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1月12日,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大哈、骑迹两家共享电单车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通报了城区共享电单车交通违法情况以及两家企业在日常运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格控制市场投放。按照准入要求投放电单车,对超出投放标准的电单车予以收回。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要注册登记。二是优化车辆安全性能。要求两家公司对所投放的车辆安全性能予以优化升级,配备后视镜、转向灯、安全头盔等安全防护设备,确保驾驶人骑行安全。三是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按标准落实运维调度力量,加强运维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水平提升,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及禁停区域的车辆及时归位,视情提高车辆违停调度收费标准。积极推动共享单车使用人实名制管理,通过验证身份信息杜绝未满16周岁人员使用。四是科学规划停车点位。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城停放点位进行排查,科学设置停车点位,切实达到既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又便于日常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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