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被列入全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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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39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遴选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2】633号)的要求,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出2012年四川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我县在全省50个申报遴选中, 位居第9名, 成为全省30个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之一, 是广元市唯一申报成功的重点县。该项目连续实施五年, 每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500万元。 (县水务局 李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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