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司法局骊山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四月份落实双八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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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4月17日至19日,骊山司法所连续三天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本月的例行义务劳动。
社会公益劳动一方面与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共同构成了“双八”管理模式,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另一方面,义务劳动是矫正对象补偿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社区的危害及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合理根据,对其思想的洗涤和转变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骊山司法所本着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和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公德意识、服刑意识及社会责任感的原则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骊山司法所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及以人为本的原则,向区司法局申请免去了个别年老体衰的服刑人员的劳动义务,并根据矫正对象的体力、性别等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劳动任务,更好地落实社区矫正义务劳动。
(骊山街办 田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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