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1、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区政府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公开住建工作职能和办事流程程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来信来访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简化办事程序,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莲湖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成并运行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狠抓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十项重点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4、加强工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全力开展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建筑工地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和驻场监管制度。负责对接做好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5、提升行业服务,促进市场发展。提供住房保障、物业服务、建筑等行业各职责范围内政策咨询、监管、审批事宜,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各行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坚持打防并举,切实推进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杜绝以权谋私、以岗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为重点,抓好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损害投资环境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7、改进工作作风,塑造良好形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8、认真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心实意纳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营造住建系统阳光向上的工作氛围。
以上承诺,我们将以真诚的态度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29-873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