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西安伟伟戏宇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安占武监事身份信息的决定
西安伟伟戏宇数码电器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碑林分局)收到西安伟伟戏宇数码电器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该局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020年8月5日,我局收到碑林区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的投诉转办单,群众安占武(身份证号:610122********4354)就本人被西安伟伟戏宇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冒名登记为监事进行投诉举报。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西安市碑林区关于冒用身份虚假注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金融办、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碑林区税务局、碑林区人社局开展联合调查。
2020年9月21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发函告知调查结果:该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于2020年8月4日被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于2020年8月4日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西安红盾信息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期满45日后,未收到该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截至今日,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金融办、碑林区税务局、碑林区人社局均未对该公司提出异议。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企业撤销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20年10月19日,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各成员单位的调查终结证据材料和公示期满后作出的调查结论作出撤销安占武为西安伟伟戏宇数码电器有限公司监事身份信息的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西安伟伟戏宇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安占武监事身份信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或者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