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司法局积极行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在开展规范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中,市北区司法局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活动,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案,保证了专项检查自查自纠纷阶段的效果。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将学习教育贯穿于专项检查的全过程。
二是着重加强对律师所为非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执业、不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票据、私自收案收费等问题的检查,明确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上报。
三是与市北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并指定专人认真检查2006年第三季度民事、刑事、行政等1185宗各类归档案卷,其中民事经济类卷宗1007卷,刑事类卷112宗,行政类卷66宗,涉及市北区执业律师案卷33宗,其中有6家律师所、16名执业律师被列入“问题”案,并对问题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和通报。
四是找准重点认真对照检查,查找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到边查边改。重点查看收结案登记、审批手续、案卷归档、服务收费等情况,制作《规范执业专项检查登记表》、《立案调查登记表》和《专项检查证明》等专用表格,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记录,并由律师所负责人签字确认,律师所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督导。
简讯:
近日,市北区司法局积极完善律师救助渠道,在全市率先出台《市北区执业律师爱心救助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八章二十条,分别对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种类、救助标准、救助金筹备以及监管工作作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明确规定对律师特别是女律师在依法执业过程中受到的不法侵害或患重大疾病、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意外事故导致不能正常执业等情况,通过审批受理将给予一定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