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为切实保护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有关要求,目前我区全面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后,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单位及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前,需先行对企业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验证身份信息,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业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上述身份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需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或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handong.gov.cn)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
因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身份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相关自然人应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窗口,由窗口业务人员通过现场人工验证并记录业务台账等方式完成实名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