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五项举措加强财政评审工作
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1至11月,共评审造价11.55亿元,审定造价10亿元,节约资金1.55亿元,其中:评审预算项目119个,评审造价10.59亿元,节约资金1.49亿元;评审结算项目86个,评审造价0.96亿元,节约资金669.5万元。
(一)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评审人员专业素质。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学习,进行知识更新,抓住一切学习进修机会提高评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确保评审准确高效。
(二)购买中介服务,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针对群众反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缓慢,影响项目建设推进”问题,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了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审,开展委托中介评审服务。这一举措,使项目预算审核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为项目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同时,采用项目专管员***制度,加强对中介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交流、考评。
(三)及时***问效,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及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评审,深入施工现场核实项目,从工程项目前期、中期等多个环节节节把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为财政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实行内部复核、两审定案,保证评审客观公正。
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实行自行评审和委托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为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无论是评审中心自行审核项目,还是委托中介机构审核项目,都必须通过内部复核制度,即每个项目初审完成后,再由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内部复核,并进行签字确认,尽可能减少工作纰漏和人为误差。同时,对政府投资工程均实行两审定案制度(即:100万以下政府投资工程,由评审中心一审,审计局二审定案;100万以上政府投资工程,由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一审,审计局二审定案),保证评审客观公正。
(五)严格档案管理,保障评审项目有据可查。
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保证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做到所有项目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