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三举措力保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问题,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高点定位、科学研判、精准施策,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学习研判,充实政策“储备库”。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值守间隙,组织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学习《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从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在业务上做好知识储备。同时,结合蓬莱用工实际,围绕延长春节假期、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保险认定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从就业形势、农民工流动、企业复工情况等多个角度,密切监测和分析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制定细化处置措施,为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业务流程,畅通维权“直通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窗口于2月10日前暂停集中办理现场业务,采取电话预约,线上办理,延期办理等方式将“线下”业务转向“线上”开展:公布24小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受理职工反映权益保障诉求;开通劳动争议案件网上预约程序,职工可通过烟台市人社局网站或EMS邮寄办理立案手序;启动因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而感染类工伤认定绿色渠道,受理申请后3日内作出工伤认定。针对已受理的劳动争议和工伤认定等案件,依据当前重大疫情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规定,经和双方当事人逐一沟通,对案件给予延期庭审或时效中止,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延期庭审16起、工伤认定案件时效中止56起,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理。
三是加强用工指导,打造维权“软环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用,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密切监测劳动密集型、人员流动性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劳动用工变化,对春节期间在营企业和节后开复工企业第一时间进行***服务。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谈等方式,指导八仙过海旅游、巨涛重工、民和食品、蓬莱宾馆等多家企业做好本企业特殊时期劳动用工管理。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 劳动监察与企业互动群”“蓬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众号” “蓬莱劳动关系工作群”“人社局工伤认定工作”等多渠道发布《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相关问题解释》、《***统一延长春节假期10问10答》等政策,及时解答网上民声、政务热线涉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政策咨询13件,在增强用人单位做好特殊时期依法用工意识的同时,打消因疫情防控未能返岗职工的后顾之忧,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创造更好的环境。
根据上级有关企业开工复工的通知要求,自2月10日起企业将陆续开工复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和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及时化解各类争议,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