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垦利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召开
2月17日上午,2012年垦利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召开。会议按照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对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垦利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利学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邵红双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初晓宣读了《关于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实施意见(讨论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忠太出席会议。会上,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发改委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韩利学在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抓手。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韩利学强调,要以落实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为主线,找准相关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任务,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重点分类施治,周密制定方案,抓紧部署落实;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网络。
韩利学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责任,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部门责任,各负其责,紧密协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黄蓝经济示范区、和美幸福新垦利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