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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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东营锐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1月14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46-8325359
通讯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59号A座政务大厅东厅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9号-11号)
邮政编码:257091
202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doc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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