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责任主体违规行为给予黄色警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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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2019年10月15日,我局巡查人员检查发现新大废弃石场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经理存在不在岗履职的情况。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中相关规定,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给予黄色警示,具体如下:
备注:责任主体在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将根据《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与招标联动提升招标质量的通知》(深鹏城建〔2018〕234号)有关规定进行记录。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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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07: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