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人民政府关于举报毒品原植物种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严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镇“零种植”“零产量”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种植、加工、买卖和藏匿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违者不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种子和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以及加工的毒品坚决全部予以铲除和销毁。
二、凡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持有毒品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永安派出所投案。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植株和上缴毒品种子的,视为主动投案自首,一律依法从宽处理;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不铲除、不上缴毒品原植物植株及毒品种子的,坚决依法严惩。
三、永安镇组织派出所、应急办、网格中心、各工作区及各行政村、社区深入农户家中、闲置院落、田间地头,集中展开拉网式踏查行动。同时,将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禁种铲毒踏查力度,切实提高非法种植问题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踏查铲除非法的种植毒品原植物,巩固“零种植”的成果、确保“零产量”的目标。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永安镇人民政府将会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根据具体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本奖励措施长期有效。
举报电话
东营市垦利区永安派出所:
0546—2661962
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
0546—2661129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