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新增十一家委托银行网点承办公积金业务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张丽莉,通讯员王春艳)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加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原有委托银行网点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基础上,再新增11家委托银行网点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
为给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辖区管理,就近办理”的原则,再新增11家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合并、注销等相关业务。此次新增受委托的银行网点包括住房公积金城区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河北银行承德分行;住房公积金高新区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工行高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承德分行;住房公积金营子区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农业银行营子支行。
同时,新增受委托银行还包括住房公积金承德县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农行承德县支行;住房公积金宽城县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中行宽城支行;住房公积金滦平县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中行滦平支行;住房公积金平泉县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建行平泉支行;住房公积金围场县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建行围场县支行;住房公积金兴隆县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建行兴隆支行以及住房公积金丰宁县管理部辖区内的银行网点,即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注意,职工到银行网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优先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办理联名卡的,须提供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付到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借记卡上。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签约必须本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