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省级示范仲裁院100
5月15 日,我市仁和区、西区、盐边县3 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社厅授予“省级示范仲裁院”称号。我市在积极争取创建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谋划早。去年底,明确将仁和区、西区、盐边县仲裁院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纳入今年仲裁工作计划,其中西区人社局还将创建工作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二是指导实。今年初,市人社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现场开展创建工作调研指导,认真听取县(区)人社局意见,协商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整改快。3 月13 日-3 月15 日省人社厅“省级示范仲裁院”考评组一行深入仁和区、西区、盐边县仲裁院开展考评验收工作,通过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案卷、听取汇报等方式,按照评审标准逐条验收,并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时限,市仲裁院立即牵头督促3 个仲裁院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并在10 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省人社厅。
我市自2014 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以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为抓手,不断推动全市仲裁院实体化建设,目前全市6 个仲裁院已全部获得“省级示范仲裁院”授牌,圆满实现了100%的创建目标。通过“省级示范仲裁院”创建活动,将进一步发挥我市仲裁部门在维权、便民、促稳工作中的优势,推动全市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