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共获得中央及省级污染防治资金61167亿元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补助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16025万元。其中: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13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规划和方案确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无组织排放整治、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机动车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303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黄河三角洲保护、黄河流域水生态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和保护、水污染治理等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6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示范试点、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名录制度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录制度等。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截至目前,我市共争取到各类环保资金6.1167亿元,专项用于渤海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以及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等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