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公告
各园区、办事处及所属村居、社区,广大高新区参保人: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参保登记仍由社保部门负责。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期: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
为保障高新区参保居民正常缴费,请各园区、办事处安排所属村居、社区在11月10日前组织做好参保登记工作。请广大参保人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并于12月10日前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完成缴费。现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40元,学生和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
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共11个缴费档次,分别为: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可选择100元缴费档次作为补缴居民养老保险时的最低选择。
二、参保登记有关事项:
1、在村集体户参保的居民:请于11月10日前积极配合所属村居完成参保信息登记,具体由各村居自行安排。
2、不属村集体户的村居居民和社区居民:需要办理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新参保登记的或需要变更居民养老缴费档次的居民,请于11月1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人社所办理,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居民无需重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直接按照公告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即可。
3、在学校、幼儿园户参保的学生、儿童:请按照学校、幼儿园统一通知要求办理参保登记并申报缴费。
居民医疗未及时参保登记或缴费有中断的居民,请先到街道办事处(园区)人社所或高新区人社大厅选择确认是否补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费,然后根据公告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关系不在高新区的居民,请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后按时完成缴费。
三、申报缴费有关事项:
1、微信缴费:微信扫描图中二维码,登录后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注:微信号必须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支付会失败)
(1)登录后点击“居民医疗”,点击“增加人员”,添加缴费人,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可以录入多个缴费人,人员管理可以选择和删除人员。选择要缴费的人员,核对好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2)选择人员后进行缴款选择“缴费档次”和“微信支付”,点击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确认缴费。
(3)“社保查询”和“证明开具”,输入姓名、缴费日期等条件可以查询社保费缴纳情况。(注:社保费缴费查询需在缴费成功1个工作日后才能查询,缴费证明需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才能打印。)
2、银行网点缴费:缴费人可就近选择建设银行及其村居“裕农通”网点、张店农村商业银行及其村居“农金通”网点办理社保费缴费。
3、手机银行APP缴费:
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
4、由村集体统一代缴养老、医疗保险的居民,由各村采取委托代收虚拟户申报缴纳的方式进行缴纳。
5、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由政府代缴。
友情提示:
新生儿缴纳医疗保险费需在出生六个月内,携带户口本先到社保部门登记后,方可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