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8期(总第71期)
近期,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涉及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水产制品、蛋制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糖果制品、食盐、食糖、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412批次样品,其中400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糕点128批次,9批次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1批次,2批次不合格;方便食品11批次,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40批次、水果制品26批次、豆制品7批次、调味品15批次、饮料17批次、酒类21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罐头17批次、饼干3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水产制品7批次、蛋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保健食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食盐4批次、食糖7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高青县新帅冷饮水产批发部经营的松松包(热加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2×105 2.8×105 2.7×105 1.5×105 4.8×103,标准规定为n:5,c:2 m:104 M:105;经营的奶酪蓝莓面包,酸价检出值为7.3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2、高青县木李镇老孟口村董爱民副食店经营的手工小麻花(海苔味),标签的产品标准代号未按照GB7718-2011要求标注,不符合GB 7718-2011的标准规定;经营的麻花,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147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松松包(热加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8,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3、高青县黄河路通乐超市经营的绝味烤翅味(膨化食品),标签“绝味烤翅味”易使人误解食品真实属性,未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未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 7718-2011的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4、高青县高苑路鑫豪水果超市经营的奥奇汉堡包,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5、高青县爱芹百货超市经营的法式切片面包,酸价检出值为7.1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6、高青县高苑路喜乐家超市经营的红豆面包(热加工),大肠菌群检出值1.7×102 1.7×102 7.1×102 5.2×102 4.3×102,标准规定为n:5,c:2 m:10,M:10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3×104,6.5×104,6.1×104,1.3×105,3.7×104,标准规定为n:5,c:2m:104 ,M:105。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7、高青县高城镇蔡旺村果福林水果超市经营的老式面包,酸价检出值为6.5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8、高青县高城镇航天超市经营的无蔗糖面包(牛奶味),酸价检出值为8.3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高青县检验检测中心。
9、高青县黑里寨镇卫杰副食商店经营的嘴嘴香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7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xlsx
3.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xlsx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