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不到位造成污染要问责
路过有些镇村主干道,你会发现道路两侧成堆的煤炭随意堆放,随意停卸,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用煤量大的企业,运煤车辆来往频繁,扬尘、洒落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运输过程中污染增加。
“以往,责任主体不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缺少相应的执法依据,执法力量薄弱,难以形成有效管控,几个部门管不好一根烟囱。”县财贸局局长伊明说,“我县将设立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公室,它的成立将彻底打破这一僵局。”
桓台县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以建设生态桓台为目标,以提高煤炭质量、防治煤炭污染为重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部门联动与协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逐年削减煤炭用量。严格储煤场地监管,强化煤炭清洁利用,逐步减少煤炭扬尘污染,确保达标排放。到2016年6月底,各类储煤场地实现规划目标、达到标准要求,煤炭扬尘污染得到基本治理,燃用煤炭质量指标全硫含量控制在0.9%以下、灰分控制在20%以下。2017年底,各类储煤场地环保设施健全完善,扬尘污染得到根本治理,燃用煤炭质量指标全硫含量控制在0.8%以下、灰分控制在16%以下。
据了解,目前,全县煤炭经营企业有54家,燃煤企业有38家,电煤燃煤企业5家。2013年,全县煤炭经营量和消耗量合计为600万吨。我县煤炭煤质主要为原煤、混煤和贫瘦煤,少量为焦煤、烟煤、无烟煤和烧结煤。煤炭质量指标中热量为4800—6000大卡,灰分为20—30%,含硫量为1%左右,煤炭清洁利用治理任重道远。
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公室成立后将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和燃煤大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控制燃煤标准和质量,防止不合格煤进入桓台。同时加大对各镇煤场的规划和整治,扶持企业投资建设防护厂房和设备,引导企业和车辆进入规范达标煤场经营,严禁乱堆乱放和乱拉乱停。我县将对煤炭清洁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督导、年终考核,纳入全县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煤炭清洁利用和污染防治实行问责制度,对经检查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对有关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履行煤炭清洁利用监管职责造成煤炭污染事件影响严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按有关规定问责。
(董兆云 黄希锋)